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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踐行群眾路線
  改進工作作風
  十幾年前,他放棄紅火的運輸事業,從村裡的“和事佬”正式成為村裡的人民調解員,再到鎮專職調解員、縣司法局幹部,最後又做起鎮司法所所長,10年來,他調解各類矛盾糾紛上千宗,調解日記記了100多本,小到牛偷吃禾苗、夫妻爭吵,大到勞資糾紛、土地賠償,調解成功率接近100%。
  凡是他工作過的地方,只要村民鬧糾紛,總會不由自主地說:“找‘阿添古’!”(註:在客家話中,“古”是對年輕男子或孩子的昵稱)。他,就是韶關市翁源縣周陂鎮司法所所長劉河添。
  和事佬起步的調解員
  上世紀90年代,高中畢業的劉河添買了兩臺大貨車跑運輸,年收入超過10萬元,成為村裡“先富起來”的人。村民們認為他有本事,遇到糾紛就喜歡找他評理。熱情、辦事公道的“和事佬”劉河添總有辦法化解糾紛,讓村民們得到滿意答案。
  2002年底,村“兩委”換屆,大家推薦他當調解員,他因忙於生意拒絕,鄉親們卻都說:“大伙聽你的話,你不當誰當?”劉河添有所觸動,心想“和事佬”做了這麼久,反正白天跑生意,晚上做調解,還能幫大家做點好事,兩不耽誤。
  但很快他發現自己的想法太簡單了,做“和事佬”時有空就做,沒空可不做,調解不了也沒人責怪;成為調解員後,就有了責任,必須“勸架”成功才行。為此,查法律條文、測繪、畫圖……劉河添把自己鍛煉成一個多面手,2005年更被評為省優秀人民調解員。
  劉河添幹得更努力,調解成功率不斷提升。2006年,他被選拔到鎮上當專職調解員,他因此遇到了更多新問題。隨著工業化城鎮化步伐加快,勞資糾紛、商業糾紛不斷出現,調解起來比鄰裡紛爭難多了。劉河添說:“調解不是和稀泥,不能迴避矛盾。只有依法調解,才能避免按下葫蘆浮起瓢,做到案結事了。”
  2006年底,劉河添以35歲“高齡”報考電大法律系,畢業後又連年參加司法考試。他還廣交律師、法官朋友,遇到難題就請教。劉河添還說,等將來退休了要開一個法律咨詢點,為鄉親們提供免費法援服務。
  要講情又要六親不認
  在劉河添家的牆角有一口大缸,裝滿了自家釀的米酒。在調解的時候他總隨身攜帶一壺酒,每當糾紛調解完畢,總喜歡邀請當事雙方喝一盅。劉河添說,調解既要定紛止爭,還要修複感情。
  “要讓當事雙方相信你很公正,而不是偏袒哪一方。”劉河添說自己把“公正”擺在調解的第一位,調解結束後喝酒是為了建立、修複感情,但真正遇到“感情糾葛”,調解涉及親戚的糾紛則是他最頭痛的,親戚對他有期望,而他老讓親戚們失望,他不但不向著親戚,還常常要求親戚主動讓步。
  2003年的一天,劉河添的侄子打傷了村護林員,還把對方手機損壞了。劉河添的哥哥跑來求情,想讓他從輕處理,劉河添心裡很矛盾,以前哥哥對自己幫助不少,如果不答應,情理上很難過去,但最後他還是做出了“侄子負全責”的調解。根據調解,他的侄子要向護林員賠禮道歉,三天內付醫療費、手機維修費和營養費共900元。哥哥當場就摔碎杯子,指著劉河添罵:“我們兄弟一場,你竟然這樣不講親情,吃裡扒外!”足足過了三個月,哥哥才“諒解”了他。
  羊城晚報記者 張文 通訊員 黃薇薇
  張文、黃薇薇  (原標題:從村裡和事佬到專職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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