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2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商務中心長張勇健今日談及“網絡徵婚陷阱”問題時表示,中介公司通過網絡平臺有虛假行為或者是欺詐行為,導致消費者損害,網站公司如果不能夠將實際侵權人的實際情況向被侵權的消費者提供,首先要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2011-2013年人民法院維護消費者權益狀況》白皮書及典型案例。有媒體問,現在網絡徵婚網站比較多,也反映出網絡徵婚中存在的陷阱,一些人隱瞞自己真實的婚姻狀況,不知道婚信用貸款戀網站在這樣的糾紛中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張勇健說,網絡徵婚這樣一個糾紛案件實際上屬於一種中介服務的合同台北婚禮顧問糾紛。在這樣的糾紛案件中,如果消費者受到欺詐,或者是消費者因為中介服務者提供的信息虛假受到欺詐受到損害,應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張勇健表示,如果中介公司通過網絡平臺有這樣的虛假行為或者是欺詐行為,導致消費者損害的話,提供這樣一個信息平臺的網絡或者是網融資站公司首先應該幫助或者是協助消費者向侵權人,或者是提供虛假服務的中介公司主張權利,如果不能夠將實際侵權人的實際情況向被侵權的消費者提供,首先要承擔賠償責任,在承擔賠償責任之後當然可以向最終的侵權者主張追償。
(原標題:最高法:消費者網絡徵婚禮顧問婚受欺詐可向網站索賠)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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